作风观察 |湖中乱搭浮桥、垃圾乱丢、水环境脏乱差……河湖“四乱”如何推动改善?

严格落实武汉市河湖长3号令要求

蔡甸区紧紧围绕

2020年底消除劣V类湖泊的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劣V类水体整治

前期

蔡甸区在全区开展了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

河湖面貌改观大不大?

专项行动是否见成效?

9月3日

记者通过走访

侏儒山街和永安街部分河湖发现

河湖“四乱”现象仍然存在

在侏儒山街薛山村龙家大湖边,有垃圾焚烧、垃圾乱丢的现象,公示牌被杂草树木遮挡;

在侏儒山街金鸡村金鸡赛,湖中有多处投食机,投食养殖依然存在,湖边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存在垃圾焚烧现象,公示牌损坏;

在侏儒山街金鸡村小金鸡赛,湖面有白色羽毛漂浮物,疑似养殖禽类,水环境和湖边环境脏乱差;

在永安街古迹村金鸡赛,湖中乱搭浮桥,湖边垃圾乱丢。

根据武汉市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开展“创文明、迎国庆、除黑臭、灭劣五、清四乱”专项行动》、蔡甸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劣V类水体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蔡甸区各街乡要以河湖“清四乱”和劣V类水体整治工作为抓手,收回湖泊承包经营,加强河湖(水体)水面清理、岸坡水环境整治,加快推进河湖治理工程,强化河湖长制机制落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开展常态化巡查和暗访督查,确保湖泊水质不反弹、不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