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武汉市河湖长3号令要求
蔡甸区紧紧围绕
2020年底消除劣V类湖泊的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劣V类水体整治
前期
蔡甸区在全区开展了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
河湖面貌改观大不大?
专项行动是否见成效?
9月3日
记者通过走访
侏儒山街和永安街部分河湖发现
河湖“四乱”现象仍然存在



在侏儒山街薛山村龙家大湖边,有垃圾焚烧、垃圾乱丢的现象,公示牌被杂草树木遮挡;



在侏儒山街金鸡村金鸡赛,湖中有多处投食机,投食养殖依然存在,湖边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存在垃圾焚烧现象,公示牌损坏;


在侏儒山街金鸡村小金鸡赛,湖面有白色羽毛漂浮物,疑似养殖禽类,水环境和湖边环境脏乱差;


在永安街古迹村金鸡赛,湖中乱搭浮桥,湖边垃圾乱丢。
根据武汉市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开展“创文明、迎国庆、除黑臭、灭劣五、清四乱”专项行动》、蔡甸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劣V类水体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蔡甸区各街乡要以河湖“清四乱”和劣V类水体整治工作为抓手,收回湖泊承包经营,加强河湖(水体)水面清理、岸坡水环境整治,加快推进河湖治理工程,强化河湖长制机制落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开展常态化巡查和暗访督查,确保湖泊水质不反弹、不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