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蔡甸区发布最新旅游激励政策

9月25日

武汉·蔡甸金秋文化旅游节开幕式上

发布了蔡甸区最新旅游激励政策

一起来看看

都有哪些干货~

蔡甸区支持文化旅游产业

复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蔡甸区文化旅游产业(以下简称文旅产业)复苏和健康发展,根据《武汉市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复苏发展的若干措施》,结合蔡甸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给予企业复工复产补助

(一)对宾馆、酒店,星级民宿常态化疫情防控给予一次性防疫经费补贴:床位在150张以上(含150张)的,按照5万元/家给予一次性防疫经费补贴;床位在150张以内的,按照3万元/家给予一次性防疫经费补贴。(二)对复工复产的旅游景区,给予20万元/家的一次性防疫经费补助。(三)对辖区内旅行社于2020年1月23日之前签订旅游合同,后因受疫情影响取消团队旅游业务并妥善处置退团退费问题的,按照退团实际人数给予2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对现有在岗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导游员,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600元的标准发放6个月稳岗补贴;对未评定为星级导游的在岗小语种导游,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6个月稳岗补贴。减免网吧因疫情停业期间的互联网专线使用费。积极协调争取有关电商平台支持,降低KTV行业佣金收费。(四)对辖区内恢复开放的非国有博物馆,按开放性质分别给予侏儒山战役博物馆10万元,天人合一奇石博物馆、海陆空军事博物馆各5万元一次性防疫经费补助。

二、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一)对区文艺单位、团体所创作的、面向社会公演的抗疫题材文艺演出作品,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个。

(二)对区、街乡文化单位组织的送戏进景区、送戏进街乡的公益文化艺术演出活动,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场。

(三)参照省“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奖补政策,对我区原未纳入范围的A级景区和非A级景区,实行全免费开放,区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奖补标准按6万人次入园额度,给予香草花田、九真桃源、景秀大地各预拨奖补资金80万元/家,对年终达不到6万人次的按比例核减,超过6万人次不另行补贴。对非收费景区后官湖湿地公园、野战国防园给予各40万元补贴。

(四)提高“蔡甸人游蔡甸”惠民旅游奖补标准,对景区按门票窗口执行价奖补比例调整为30%。

三、支持争创文旅产业品牌

(一)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创建。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0万元。

(二)旅游名街乡、名村创建。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名街乡、名村以及同级别称号的街乡、村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个、80万元/个;对成功创建省级旅游名街乡、名村以及同级别称号的街乡、村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个、40万元/个;对成功创建市级旅游名街乡、名村等以及同级别称号的街乡、村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个、30万元/个。

(三)星级旅游酒店、精品旅游民宿创建。对成功创建5星级旅游酒店的宾馆、酒店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家;对成功创建4星级旅游饭店的宾馆、酒店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家。对成功创建的精品3星、4星、5星级旅游民宿的,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5万元/家、10万元/家、 15万元/家。

(四)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创建。对成功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或者省级旅游度假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者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

四、支持文旅重点项目建设

(一)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对我区2020年度利用社会资本、年度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的文旅重点项目,按照《武汉市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复苏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对2020年度利用社会资本、年度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的市级文旅重点项目,按照投资额的3%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标准,区级财政按同等标准予以叠加补贴。

(二)对2020年度营业额达到标准,新晋的小进限、小进规的宾馆、酒店,由区级财政一次性补贴50万元/家。

(三)对重大文旅项目实行领导包保包联责任制,列入区级重点建设计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文旅专项规划并与交通专项规划等其他规划协调一致。探索采用“点状供地”方式破解文旅项目用地难题,支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发展乡村旅游。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一)加大对蔡甸文旅宣传营销的扶持力度,鼓励各街道乡举办文旅会节,打造乡村旅游亮点;鼓励旅行社赴省内外重点客源地区开展宣传推广和游客招徕活动;鼓励旅游企业自办推介活动和节庆活动,对上述宣传营销活动酌情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不高于活动费用的30%,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参与区级营销活动的,营销活动经费由区文化和旅游部门承担。

(二)支持鼓励网红IP、网红主播宣传推介蔡甸旅游,按照其粉丝量、传播速度、导流能力,给予年度排名前10名的网络平台3-5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对旅行社、酒店招徕游客的奖励政策

(一)对组织国内团队游客(18人及以上)来我区收费景区旅游的旅行社,行程为1日游的给予奖励(补贴)15元/人次,行程为2日游及以上的给予奖励(补贴)30元/人次;对组织港澳台地区及国外游客来我区收费景区旅游的企业,行程为1日游的给予奖励(补贴)20元/人次,行程为2日游及以上给予奖励(补贴)40元/人次;对组织旅游团队来蔡甸区住宿的旅游企业给予奖励(补贴)20元/人/晚;对组织大型商务会议(80人以上)和研学旅游(200人以上)来蔡甸住宿的,对旅游企业给予奖励(补贴)10元/人/晚;对接待上述团队的区内宾馆(酒店),床位在200张及以上的,给予奖励(补贴)20元/人/晚,床位在50—200张的,给予奖励(补贴)10元/人/晚。

(二)对组织大型团队前来我区旅游的旅行社,按团队人数另行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

(1)200-300人大型团队(含300人),一日游一次性奖励(补贴)5000元,二日游及以上一次性奖励(补贴)10000元;

(2)301-400人大型团队(含400人),一日游一次性奖励(补贴)7500元,二日游及以上一次性奖励(补贴)15000元;

(3)401-500人(含500人)以上,一日游一次性奖励(补贴)10000元,二日游及以上一次性奖励(补贴)20000元;

(4)501-600人(含600人)以上,一日游一次性奖励(补贴)12500元,二日游及以上一次性奖励(补贴)25000元;

(5)600人以上,一日游一次性奖励(补贴)17500元,二日游及以上一次性奖励(补贴)35000元。

(三)对组织游客来蔡甸区旅游、年游客量1万人以上、排名前三名的旅行社另行予以奖励,第一名一次性奖励30万元,第二名一次性奖励20万元,第三名一次性奖励15万元。


(作者:蔡甸融媒通讯员 叶晶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