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全部销毁

10月30日,蔡甸区禁捕办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全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器具销毁活动,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确保我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在石洋堤销毁现场,执法人员把在近期打击非法捕捞过程中查获的网具、地笼、电瓶、捕鱼器等电捕鱼工具,以及各类违法网具集中放置于场地中央,用铁锤、剪刀等工具进行集中销毁和拆解,现场将销毁电捕器等捕捞设备,确保销毁活动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当日,共销毁网具8张、地笼30副、捕鱼器2件、钓鱼竿20根、电瓶1套。

即日起,蔡甸区相关部门对今年以来依法查获收缴的非法捕捞器具,包括地笼、迷魂阵、电捕鱼器以及“三无”船舶等进行全面梳理,依法依规制定有关销毁清单。对非法捕捞器具进行追溯筛查,确保拟销毁的非法捕捞器具在依法予以销毁的范围。

蔡甸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党总支书记李玉军说,“汉江禁捕以来,我们强化多部门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共查处了违法行为50起,其中刑事立案2起,今天我们对禁捕以来收缴的非法捕捞器具进行集中销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执法,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提出的10年禁江的重要决策。”


(作者:蔡甸融媒记者 吴亭 杨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