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关于对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序号8)

2021年5月8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意见,蔡甸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就反馈意见(序号8)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意见

整改责任落实存在差距。群众信访件办理质量不高。本次督察期间,共受理群众投诉446件(其中来信16件,来电430件),较第一轮省环保督察增加15.25%,其中一些群众生态环境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

二、整改情况

一是做好日常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对涉及生态环境投拆件,坚决快交快办,责令责任单位第一时间回应信访人;

二是对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期间已办结完成的信访问题,要求责任单位以实地踏勘的方式,逐一回访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耐心细致严查严处生态环境投诉。对群众多次投诉的部分环境污染问题,一方面向群众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群众合理诉求坚决支持并尽最大努力解决,对与当前国家有关规定不适用的诉求,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另一方面相关监管责任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群众反馈的环境污染问题,全面核实调查,对涉及违法排污造成污染问题的单位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蔡甸区信访局

2022年8月16日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    联系电话:( 84942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