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5日,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意见,蔡甸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就反馈意见(序号20)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意见
2017年武汉市166个湖泊中,水质达到II类的为4个,占2.4%,水质达到III类的为4个,占2.4%,水质IV类的为58个,占35.0%,水质V类的为52个,占31.3%,水质类别劣于V类的为48个,占28.9%。水质优良(优于III类)的湖泊占比4.8%,水质污染较重和污染严重的湖泊占比95.2%,其中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的湖泊近三成。
二、整改情况
1.坚持因湖制宜,全面提升湖泊水质。严格按照“一湖一策”方案,2021年编制完成全区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和每个湖泊详细规划,明确每个湖泊生态保护治理措施,2019年以来,我区先后实施东北湖、小官莲湖、瓦家赛等12个湖泊治理工程,全区湖泊水质总体稳定提升,全面消除了劣V类湖泊,V类湖泊大幅度减少。
2.坚持统筹兼顾,强力推进污水治理。2019年以来,我区全面提速污水治理工程进度,对集镇及农村村湾生活污水进行全收集、全处理,先后完成索河、消泗、玉贤等10个集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同时,完成1519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生活污水基本实现收集处理全覆盖。
3.坚持长效管理,强化源头管控措施。把节能环保作为招商的第一标准,坚持实行环保“一票否决”,严控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入驻,着力引进关联度高、集群化、科技型、环保型优质项目,在建或建成的建设项目一律要求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2019年以来,我区关停取缔“低散乱”企业 3家,升级改造整治企业5家。
蔡甸区水务和湖泊局
2022年8月12日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 联系电话:(69811562)